通知公告

附属复中走读生管理暂行办法

我校是一所封闭管理的寄宿制学校,原则上所有学生都要住校,但针对个别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走读的学生,必须满足走读条件,经本人申请,班主任签字确认,校德育处审核批准后,方可确认走读生身份。

一、走读生的资格确认

申请走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提供学校周边的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。

(二)走读生必须有法定监护人(父亲或母亲)在身边陪护,走读生在校外的安全由监护人负责。

(三)特殊身体方面的原因,确实不适合住校,同时有医院相关证明。

走读资格的申请

有走读意向的学生需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,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,报校德育处审核通过,上交本人照片制作走读证,凭走读证进出校园。

走读生的校外安全管理

(一)走读生在校外的安全由监护人负责。

(二)每天晚上第三节晚自习后,必须有监护人(父亲或母亲)到学校门口接孩子回家,特殊恶劣天气,如暴雨、大雪、路面结冰、路面积水等,必须有监护人全程接送。

(三)签订走读生安全责任书

1.走读生必须签订由家长、班主任和校德育处三方签字的安全责任书。

2.安全责任书的内容包括:本人在校外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个人和家庭负责,与学校无关;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;严格遵守学校、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;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走读生的管理规定;不为住宿生提供手机充电等服务等。

(四)进出校门必须主动出示走读证,特殊情况(如忘带)需有班主任的(电话)说明。

(五)不得将走读证借与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将取消走读生资格,并给予相应处分。

(六)走读生不得将其他同学带到自己的住所从事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。

走读证的审核、发放和管理权在学校德育处,走读证原则上每学期更换一次。

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德育处

2018年8月18日